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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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林滋培校友獎助學金

林滋培校友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一、主旨:為獎助家境清寒之敦品勵學本校在學學生,特設本獎助學金。 

二、申請條件:
(一)符合下列其中之一條件:
1.經鄉、鎮、市地方政府以上單位開具之清寒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或其家境清寒,經導師證明者。
(二)設籍臺中市為限。
(三)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在七十(含)分以上。
(四)日常生活表現無小過以上之紀錄。

三、檢附資料: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請向教務處註冊組索取)。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經鄉、鎮、市地方政府以上單位開具之清寒證明。
(四)前學期成績單(高一新生請檢附國三下學期成績單)。

四、獎助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陸仟元。 

五、申請時間:每學期申請一次。

六、名額:每學期五名。

七、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其優先順序依第二點規定之順序發給。

八、獎學金給付:本獎學金實施要點經由林滋培校友家屬同意後,授權由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自九十三學年度第二學期起開始實施。




受理期間:113年2月16日~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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