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 校院校在學之清寒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但不包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三年級以上學生。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但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 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
本校收件截止日:113年3月22日(五),逾期不予受理。
登入 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