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各公私立高中二年級升三年級自然組之優秀學生。
申請資格:學業(智育或學習領域成績)前一學年類組排名前25%為原則,或具有數理優異表現之具體證明。
名額及獎金金額:每年15名為原則,每名新臺幣1萬元整。
申請方式:申請時應填具獎學金申請書,並附繳下列證件:
(一)、申請人在學證明。
(二)、高中二年級上下學期成績證明(含類組排名證明)。
(三)、檢附500-1000字簡明自傳一份。提交之自傳需為申請學生本人親筆手寫稿。
※申請者若有家境清寒之事實本會將予優先考量,可於自傳中詳明家庭狀況,並檢附就讀學校證明文件或鄉鎮區公所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即可),村里長證明恕不受理。
申請書表及辦法請詳閱附件
本校收件截止日:1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整,請於期限內備齊資料送交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