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收件:114年6月12日(四)下午5點前,請備妥資料送交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 補助金額:自申請通過次學期至大學畢業期間之全額學(分)/雜費 或每學期定額1萬元。
- 申請資格:
※對象
1.戶籍在中部(臺中、彰化、南投)地區之高中一年級(含)以上~大學畢業之同學。
2.針對家境困苦但積極向學學生,可透過學校、該公司同仁推薦或自主郵寄申請資料至人力資源部報名。
3.篩選以清寒、公立學校、理工/企管/工管/資工相關科系,且成績優秀者。
2.針對家境困苦但積極向學學生,可透過學校、該公司同仁推薦或自主郵寄申請資料至人力資源部報名。
3.篩選以清寒、公立學校、理工/企管/工管/資工相關科系,且成績優秀者。
※條件
1.家境困難:須提供證明及說明文件
(1)領有中/彰/投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者。
(2)如無(非必須)上述證明、而有父母雙亡、單親/隔代扶養家庭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3)自述說明家庭經濟困難原因、狀況等事項。
(2)如無(非必須)上述證明、而有父母雙亡、單親/隔代扶養家庭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3)自述說明家庭經濟困難原因、狀況等事項。
2.成績標準:
(1)前一學期之學業平均達80分或校排名前20%;且在學期間無任何懲處紀錄、操行80分(或甲等)以上。
(2)自述說明個人積極向學之付出、歷程、成果及學習規劃。
(2)自述說明個人積極向學之付出、歷程、成果及學習規劃。
實施辦法及申請表件請詳閱附件
本校收件:114年6月12日(四)下午5點前,請備妥資料送交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