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本國籍,無雙重國籍。
2.孝行、品德可彰。
3.弱勢清寒。
4.前學期相較於前前學期成績進步。
5.前學年上下學期未受記過以上懲處、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
獎助金額:8,000元
詳 細 辦 法 請 參 閱 附 件
本校收件截止日:113年11月18日(一),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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