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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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本校114.03.14收件截止)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1.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最近一年內)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8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二、名額及金額:高級中等學校共80名,每名新臺幣2,000元

三、應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如附件)。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學校統一造冊之低收入戶名冊、中低收入戶名冊(各校應自「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查詢系統」查證後,統一造冊證明之) 或導師證明。
(四)前一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分數成績單影本。

※該獎學金須由就讀學校彙轉,不受理個人申請。

本校收件截止日:114/3/14(五),請於期限內送交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詳細規定及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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