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內容
本活動以提供補習名額的方式,包含文理、外語、技藝與各類公職考試等類科或課程,讓經濟弱勢學生得申請利用,以改善課業。
二、活動期間:113年7月至114年6月
三、申請資格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三)臺中市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實施計畫受補助者。
(四)經臺中市政府評估生活困難並轉介本會之弱勢勞工子女。
(五)因公造成重大傷亡之警察消防人員子女。
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
請自行送件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