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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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3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本校114.03.03收件截止)

一、申請資格(高中職):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核發金額: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10,000元
三、符合規定者,依辦法備妥證明文件,由學校彙總後寄交該會申請。詳細資料可參閱該會網址:https://www.tf4dr.org/


本校收件截止日:114/3/3(一),請於期限內送交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詳細辦法及申請表單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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