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15 歲以上至 24 歲以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學生。 (民國89年9月1日以後至民國99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
2.現正或即將就讀 113學年度高中職、大專院校及進修學校大學部。
3. 具經濟困難者。
4. 需經由學校老師、社工或輔導等專業人員提供紙本推薦函。
6月29日及7月6日分別於台北、台中舉辦實體計畫說明會,詳細資訊將於最新消息公告,詳細參與辦法請見活動網站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