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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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財團法人翰林文教基金會清寒助學金(本校114.03.24收件截止)

一、申請資格

(一)本助學金僅提供學校推薦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

(二)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五專生及夜校生)。

(三)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


二、申請標準

(一)國小、國中、高中(職)每學年度學期各項成績在60分(丙等)以上者,以上學期成績為主。

(二)「在體育、美術、音樂等領域有縣級以上有具體優異表現」者,以前一學期成績為主。

※注意事項:本助學金國小、國中、高中(職)各階段,每人限領取一次。

 

※申請表件可至附件下載,詳細辦法可參閱該助學金官網(https://hanlin.org.tw/%e6%b8%85%e5%af%92%e5%8a%a9%e5%ad%b8%e9%87%91/)
※本校收件截止日:114年3月24日(一),請於期限內繳交至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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