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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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本校教育基金會 成績優良獎學金

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 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第一條:本獎助學金經費來源,由本校教育基金會支應。申請學生應於公告期間內,辦理申請手續,經本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審查後發給。

第二條:本獎助學金種類及申請資格如下,並僅能擇一錄取:

(一)成績優良獎學金:
1.申請資格:前學期學業成績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及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2.名額:每年級定為4名(高二、高三社會組各1名、自然組各3名),若美術班或語文資優班佔社會組核定名額內,則增額錄取社會組普通班名額1名;若數理資優班及科學班合計錄取2名(含)以上時,則增額錄取自然組普通班名額1名。如學業成績相同時,其優先順序依體育、國防通識成績評定之。
高一新生上學期無本校在學成績,故不受理申請。
3.金額:每名5,000元。


(二)歐贊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1.申請資格:
(1)符合下列其中之一條件:
a.經鄉、鎮、市地方政府以上單位開具之清寒證明者。
b.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或其家境清寒,經導師證明者。
(2)體育成績70分以上。
(3)無大過以上之處分。
2.名額:每學期1名。
3.金額:6,000元。

(三)蔡慶儒先生美術獎助學金:
1.申請資格:
(1)符合下列其中之一條件:
a.經鄉、鎮、市地方政府以上單位開具之清寒證明者。
b.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或其家境清寒,經導師證明者。
(2)無大過以上之處分。
(3)從事美術創作,表現優異經本校教師推薦者。
2.名額:每學期1名。
3.金額:6,000元。

第三條:本辦法經本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受理期間:113年8月30日~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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