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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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以標醫師紀念獎、助學金 (清寒獎助學金)

曾以標醫師紀念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一、緣起:
曾以標醫師,臺中霧峰人,幼時貧困,日據時代就讀本校前身的「公立臺中中學校」。畢業後,以全校第二名的成績保送臺北醫專(臺大醫學院前身),從此定居北部懸壺濟世,後更成為成功企業家。育有5男5女,兒子多為建中畢業,後來皆成為醫師或教授,相當優秀。2009年,其兒女為完成父親回饋母校的心願,捐款110萬,為本校打造「以標書齋」(以曾以標醫師名義捐贈55組個人K書桌椅,另由本校自籌經費添購至88組),後又捐款44萬以添加設備,期勉學生好好利用書齋,在此築夢,作為送父親百歲生日禮物。2015年適逢本校百周年校慶,許仁華教授(曾以標醫師之子,從母姓)秉持父親感念母校的精神,捐款壹佰萬元,以紀念其父之名成立本獎、助學金。

二、獎助內容:
本獎、助學金對清寒勵學之學生,給予高額助學金,使其學習無後顧之憂。

三、清寒獎助學金申請(共五十萬):
(一)申請條件:符合下列條件(1.或2.具一即可),並由導師推薦者
1.經鄉、鎮、市地方政府以上單位開具之清寒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或其家境清寒,經導師證明者。
3.未於校外打工。
4.在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在七十五(含)分以上。
5.日常生活表現無曠課及記警告(含)以上之紀錄。

(二)檢附資料:
1.獎助學金申請表(請向教務處註冊組索取)。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鄉、鎮、市地方政府以上單位開具之清寒證明者。
4.前學期成績單。
5.未於校外打工之切結書。

(三)獎助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伍萬元。 

(四)申請時間:每學期申請一次。

(五)名額:每學期至多3名,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其優先順序依申請條件規定之順序發給。

四、本實施要點於104學年度第二學期起施行,至經費用罄為止。若逢修正,於次學期開學日之前公布。




受理期間:113年2月16日~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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