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111年資優教育增能研習實施計畫暨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教師專業知能精進及培訓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研習係依「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教師專業知能精進及培訓計畫」開設之初階課程(代碼1-3),完成研習者可核計初階課程研習時數;研習相關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
(一) | 研習方式及開放時間: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2年4月17日(星期一)至112年4月28日(星期五)期間至系統平台觀看課程影片。 |
(二) | 研習對象(按下列資格依序錄取): |
1、 | 本市設有資優班學校之校長、主任、資優教育教師暨資優業務承辦人員。 |
2、 | 本市辦理資優方案之校長、主任、資優教育教師暨資優業務承辦人員。 |
3、 | 本市特殊教育輔導團資賦優異組成員及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成員。 |
4、 | 本市對資優教育有興趣之教師。 |
(三) | 報名方式: |
1、 | 請於112年3月27日(星期一)至112年4月5日(星期三),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項下→選擇登錄縣市:「臺中市」→研習性質:主管機關委辦研習,選擇研習場次完成網路報名程序,超過時間將不再開放報名 。 |
2、 | 請報名人員於112年4月8日(星期六)後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詢錄取狀態。 |
(四) | 研習事項: |
1、 | 研習如獲錄取,系統將於112年4月14日(星期五)前以e-mail寄發線上研習說明、研習系統帳號及密碼,方得至「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登入「數位教室」。如獲錄取但未收到e-mail通知者,請聯繫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 |
2、 | 線上研習課程觀看完畢後,請務必填寫回饋單;未依規於期限內完成報名程序、觀看線上課程或填寫回饋單者,無法核發研習時數。 |
三、 | 檢附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資賦優異類教師專業知能精進及培訓線上研習實施計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賦優異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