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本府社會局辦理身心障礙者大型復康巴士租借服務,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社會局112年6月8日中市社障字第1120082669號函辦理。 |
二、 | 為促進身心障礙學生、市民之社會參與,本府社會局辦理大型復康巴士租借服務,凡政府機關、學校、及立案之身心障礙團體或福利機構舉辦各項活動,如觀光旅遊、戶外教學等,需提供身心障礙者載送服務者(以至少5名身心障礙者為原則),均得提出服務申請。 |
三、 | 本市大型復康巴士依車型不同,置有4到6個輪椅座位區,及20到22個一般座位,並配有輪椅升降機,方便輪椅使用者上下車。接送服務區域位於本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範圍者,每日收費新臺幣3,000元,跨越至其他縣市者每日新臺幣5,000元。 |
四、 | 申請大型復康巴士服務,可洽本(112)年度本府社會局委託單位台灣家安社區關懷協會,連絡電話:04-22032125。更多服務資訊可至本府社會局網站查詢(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461758/post)。 |